202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2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日) 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 4月2日(星期六)上班。为确保过一个平安、清廉的假期,各单位处室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漏岗、误岗,并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安全报告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须保持联络畅通,做到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二、助力打赢全省疫情“围剿清零”攻坚战
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以最快速度最好效果打赢全省疫情“围剿清零”攻坚战,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疫情防控,全院干部职工非必要不跨省跨市回乡、不跨县区祭扫,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倡导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亲人。清明期间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杜绝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聚集性活动。确需离昌的人员,要严格履行相应的备案或审批程序,并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
三、把好清廉自律关
严格落实节假日公务用车定点封存管理规定,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全院干部职工要切实把好清廉自律关,假日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
党委(行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